第八届“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”终评会成功举行,30件作品获奖!
第八届“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”终评会会场
9月14日下午,第八届“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”终评会在中国法学会多功能厅举行。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)研究会会长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、副会长,董必武法学思想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)研究会副会长王其江出席并主持全体会议环节。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)研究会副会长、秘书长崔红星主持集体讨论及无记名投票环节。
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
王其江出席会议并主持全体会议
陈冀平指出,“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”(以下简称“董奖”)是2013年在中国法学会和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共同推动下成立的,旨在鼓励、引导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,深化法学研究,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,进一步推动我国青年法学人才成长。“董奖”已经成功举办了七届。七年来,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、踊跃申报,影响力日益增强,成为中国法学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,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载体
陈冀平强调,“董奖”评审要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,助力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成长成才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,坚持有利于全面依法治国,服务法治国家建设,坚持问题导向,理论联系实践,正确解读中国现实、回答全面依法治国问题。陈冀平要求,第八届“董奖”的评审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,各位评委要秉承学术公心,认真负责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件评审作品,确保获奖作品的质量水准。
集体合影
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本次评审工作,成立了由陈冀平担任主席,王其江、甘藏春担任副主席,崔红星担任秘书长的终评委员会。终评委员会委员按姓名拼音顺序依次为: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,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,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陈泽宪;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建远;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、董必武法学思想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)研究会咨询委员会副主任,司法部原党组成员甘藏春(兼);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宪法学研究会会长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;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,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教授胡建淼;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;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旺;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)研究会咨询委员会委员,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、法学研究所原所长、研究员刘海年;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;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)研究会常务理事,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刘作翔;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、教授时建中;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,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;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、董必武法学思想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)研究会咨询委员会委员,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朱孝清;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;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、董必武法学思想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)研究会副会长,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副教育长、教授卓泽渊。
甘藏春宣读评审专家承诺书
崔红星宣读《评审办法》并主持无记名投票
分组评审现场
终评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,一致通过了《第八届“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”终评办法》。评委代表甘藏春宣读终评专家承诺书,15位终评委员会委员分别在承诺书上签字,承诺公平对待每一件作品和每一位作者。
终评会采取集中书面评审、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。终评委员分为5组,每组由3名专家组成。根据《第八届“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”终评办法》,各组专家经过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,推荐本组相应奖项的候选作品名单并进行了无记名投票,评选出一等奖作品2件(1部著作,1篇论文)、二等奖作品6件、三等奖作品9件、优秀奖作品13件。全体评委现场签字确认评审结果。
拟获奖作品将按程序报中国法学会党组审议。
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级巡视员李仕春参加了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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